
799年,大诗人元稹借着酒劲哄骗17岁的表妹同床,拍着胸脯许诺金榜题名后定会明媒正娶。可一转头,他为了仕途攀附权贵,娶了高官之女,事后还倒打一耙,写文章把表妹骂成“红颜祸水”。
公元804年,长安城,25岁的元稹正在做一件事。
写小说,洗白自己。
新婚不久的元稹刚刚分到了一个叫“校书郎”的小官,正九品。他拿着一篇刚写好的小说《莺莺传》给朋友们传阅。
小说男主叫张生,女主叫崔莺莺。明眼人一看就知道,张生就是元稹,莺莺就是他那个被抛弃的表妹崔双文。
朋友看完,问他为什么要抛弃这么好的姑娘。
元稹叹了口气,说了一番话,大意是:大凡尤物,都会祸害人。商纣王、周幽王都是被美色毁了。我自知德行不够,怕被这妖孽迷惑,所以靠着极大的定力及时止损了。
话音刚落,朋友们连连称赞他“善补过”——是个知错能改的正人君子。
听起来很正派对不对?
可仔细想想,一个男人把睡过且抛弃了的姑娘,形容成会祸害男人的妖孽,这本身就说明了问题。
在唐朝,婚姻的本质就是阶级跃升的筹码。
唐代文人表面风雅,骨子里却把门第算计到了极点。元稹虽然才华横溢,但祖上家道中落,8岁丧父,是个彻头彻尾的“男”。
他太想往上爬了。正九品的俸禄和地位,根本满足不了他的野心。
所以,当京兆尹(相当于首都常务副市长)韦夏卿抛来橄榄枝,想把小女儿韦丛嫁给他时,元稹连一秒钟都没犹豫。
毫无背景的表妹?只能对不起了。
更绝的是,为了彻底摆脱道德枷锁,元稹把始乱终弃包装成了“斩断情丝”。
他在《莺莺传》里极力渲染崔莺莺的“主动”和“妖媚”,放在今天,这叫受害者有罪论。
可在当时,这叫文人的风骨与清醒。
有人说元稹是浪子回头,悬崖勒马。
但很少有人注意到当年在蒲州的一个细节——这姑娘一开始根本看不上他。
时间拨回五年前,799年。
蒲州兵变,乱兵抢劫。元稹托关系找了将领,派兵保护了在普救寺避难的表妹一家。
挟恩图报。面对矜持的17岁表妹,元稹是怎么做的?
他跑到崔家丫鬟红娘面前,一哭二闹三上吊,扬言见不到小姐自己就去死。
一天夜里,他借着酒劲翻墙进了表妹的院子。
半哄半骗:“等我去了长安考取功名,立马八抬大轿来娶你。”
17岁的少女,哪里经得住一个大才子这种山盟海誓。防线崩塌,两人同床共枕,私定终身。
为什么非要在得手后翻脸无情,还要倒打一耙?
因为元稹心虚。他害怕“始乱终弃”的渣男名声毁了自己好不容易攀附来的前途。
与其被人戳脊梁骨,不如恶人先告状,把诱骗写成被诱惑,把背叛写成大义凛然。
可惜谎言终究是谎言。
崔双文是唯一一个没有在被抛弃后寻死觅活的。
看清了元稹的真面目后,她干脆利落地斩断情丝,嫁给了一个普通人。
几年后,元稹路过此地,居然以“表兄”的身份要求见一面。
崔双文闭门不出。
隔着门缝,她让人递了一首诗出来:“自从消瘦减容光,万转千回懒下床。不为旁人羞不起,为郎憔悴却羞郎。”
态度很明确:滚,不见。
这大概是17岁那年受骗后,这个女人一生中最清醒的一次反击。她打破了唐代文人狎妓猎艳的底层逻辑——我是活生生的人,不是你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玩物。
公元809年,妻子韦丛早逝。
元稹悲痛欲绝,提笔写下了千古绝唱:“曾经沧海难为水,除却巫山不是云。”
深情款款,不知道看哭了多少后世痴情男女。
他用一句诗留住了大唐第一深情才子的名号,却永远掩盖了那个在蒲州普救寺里,被他伤害过的17岁少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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